中国建设报 记者(张晓军 )在美国的停车场、图书馆、公共汽车甚至公用卫生间里,细心的人都会发现蓝色的轮椅标志。这些标志表明这些地方有为残疾人专门设计的设施。比如蓝色标志下的停车位只对残疾人开放,非残疾人若把汽车停在这里,不仅汽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的拖车拉走,当事人还会受到重罚。作为一个法治社会,美国政府正是通过严格实施法律,为残疾人铺平了学习、就业和生活的道路。
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在相关法律中写明了环境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和交通无障碍等具体规定,使社会关照残疾人得到法律的保证。同时,法律规定所有的设施和服务都必须能够为残疾人所享用。旅馆、饭店和其他娱乐场所必须同等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1994年,仅美国洛杉矶市公共汽车公司为在公共汽车上加装托起轮椅的装置,就投资了3000万美元。美国老牌影星克林·伊斯特伍德曾因自己经营的饭店中未设残疾人专用卫生间而受到起诉。
为保证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能够就业,1994年后,美国法律要求15个人以上的企业招工时,雇主不能仅以身体的理由就把残疾人拒之门外。在招收残疾人雇员后,雇主必须出资修建残疾员工专用停车位,以及抵达办公室的无障碍通道等。
为保证有关残疾人权益的法律能够顺利实施,美国多个政府部门都可以接受残疾人的申诉,并实施检查。残疾人为维护自身的权益,也成立了多个协会,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有专家评论说,美国的残疾人开始由依赖别人生活走向独立生活,在不需要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做任何事情。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人群,一个弱势群体。如何关心他们、照顾他们,给他们提供平等的学习和工作的机会,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