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南京) 孙达文 正如1965年美国出版的《社会工作百科全书》所述:“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当个人或家庭生计断绝急需救助时,乃给予生活上的扶助,是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育中,***富有弹性而不受拘束的一种计划”社会救助制度在发达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她体现着人类的文明,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发展和先进。她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的稳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发达国家的社会救助制度对我国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
英国:救助立法悠久
英国政府对贫困群体非常重视,早在1834年,英国就制定了新《济贫法》,主要是确认社会救济属于公民应该享受的权利,确立社会救济是国家应尽的义务。1601年伊丽莎白女王就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救济对象有三种:一是有劳动能力的贫民,二是无劳动能力的贫民,三是无依无靠的孤儿。采取的救济措施有:设立教区的贫民监督官和教区济贫委员会;建立贫民教养院、贫民习艺所等,组织贫民和孤儿习艺;资助老人、盲人等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人,由贫民救济院收养他们,或施以院外救济;从较为富裕的地区征税补贴贫困地区。英国的社会救助制度经过100多年的补充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可以说,英国是世界上***早通过立法建立社会救助的国家。
英国对贫困群体主要由国会确定。英国对发放社会救助的要求很严,对申请社会救助有严格的程序,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贫困线标准对低收入者要进行较为复杂的生活状况调查,包括家庭收入和资产情况。
英国社会救助的项目很多,甚至有些是福利式的救助,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救助、老龄救助、儿童救助、残疾救助、失业救助及疾病救助等内容。低收入家庭救助是对收入低于官方规定贫困线家庭的救助,救助金随政府规定的贫困标准而变化。低收入还可以取得一部分取暖费,有子女的可取得学校的免费牛奶和免费膳食以及免缴国民保险费,还可以享受房租补贴等。老龄救助主要是对年满80岁、没有资格享受养老金或只有少量养老金的老年人给予补助。残疾救助包括残疾人的保姆补贴、活动补贴和重残补贴。疾病救助,英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对特别贫困的病人还提供疾病补贴。
美国:救助制度丰富完善
在罗斯福年代,社会保障受到重视,制定了历史上***部社会保障法。经过几十年的补充,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有子女困难家庭的资助。政府以现金资助单亲有子女家庭,或父母失业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由于各州生活水平不同,资助的标准也不相同。该项目通常54%支出由联邦政府承担,其余的则由州及地方政府支付。
2、养老及困难补贴。主要做法是对老年人和残疾人发放现金补贴。
3、免费医疗。是为了使用权穷人获取医疗报务的项目。在美国所有的救助项目中该项目耗资***,由联邦和州政府分担。对于低收入个人而言,免费医疗服务的范围很宽,从住院到门诊,从检查到手术治疗,大部分都不用自己花钱。
4、食品券补助。食品券是政府发行的专供购买食品的有价证券以解决贫困阶层的基本生活。
5、儿童营养补助。主要是为哺乳期的母亲、婴儿、5岁以下儿童而设立的,每年都有数千的妇孺享受这种补助。
除此之外,美国还有安居计划、教育救助、就业培训援助等,帮助贫困家庭获得教育、住房、培训和就业的机会,增强自救、自助和发展能力,以免长期依赖政府救助。
美国凡领取救助的,事先均需进行经济调查。经济调查分为资产调查和劳动收入调查。美国社会救助是受益人数很多、费用开支很大的社会保障项目之一。
德国:突出救助特困家庭
19世纪末,德国俾斯麦政府创建了社会保险制度,这种以预防为主对付社会经济风险的新的社会保障手段很快在欧洲各工业国流行开来。德国的社会救助主要对一般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和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除了食品费、生活费、燃料费以及杂费等日常生活费外,还包括代为缴纳医疗、养老保障费、支付丧葬费等。对高龄、残疾、妊娠、妇女生育等特残需求者,其救助标准比一般标准高30%。
另外,儿童补贴也是德国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只要有子女的家庭都可以得到家庭津贴,子女越多得到的家庭津贴也越多,低收入家庭可领取的家庭补贴。1994年津贴标准是***个子女每月70马克,第二个子女每月70—130马克,第三个子女每月70—200马克。
住房补贴救助。凡收入不足以租住适当面积住房的公民都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住房补贴。所谓“适当面积住房”是指成人每人12平方米、孩子4平方米。
对比国际社会保障的经验,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并引起激烈的社会变迁的今天,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也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即***生活保障制度。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效果是不尽人意的,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将社会救助这张在***生活保障标准上的安全网好好设计、好好安装,以使其能够真正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起到“保底”作用。